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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的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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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的疾病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治疗方法也不同,一般根据其使用的疗程分为以下几类。
  (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 天,多为静脉用药。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而不会出现停药及反跳现象。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 个月。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3)中程治疗:疗程3 个月以内。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风湿热等。生效后以可维持疗效的最小剂量继续服用一段时间,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
  (4)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 个月。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反复发作、多器官受累的慢性自身免疫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贫血、系统性血管炎、结节病、大疱性皮肤病等。维持治疗期间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停药前亦应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后逐渐停药。
  (5)终身替代治疗:一直服用一定剂量的糖皮质激素。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并于各种应激情况下适当增加剂量。
  根据用药途径又可分为口服用药、静脉用药、肌肉注射、局部注射、涂抹用药和吸入用药。其中吸入糖皮质激素是治疗哮喘主要手段,具有较强的局部抗炎作用,同时全身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大大降低。目前认为,对中度及重度哮喘应及时、主动地使用此类皮质激素抗炎剂,吸入肾上腺皮质激素已入选国际性药物治疗哮喘指南,作为控制支气管哮喘的一线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