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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须知

住院病人须知

发布时间:2012-07-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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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您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地、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过传染病疫区等。
    2、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来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3、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医疗等情况时,应当有您或您的代理人签署同意书。
    4、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和配合治疗,并在住院期间穿病号服。
    5、您应按时足额缴纳住院医疗费用并按医嘱出院。
    6、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得在病房内玩扑克,大声喧哗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
    7、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
    8、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和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自带家用电器。
    9、患者个人的机密文件、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或请家属带回保管,防止遗失。
    10、患者及家属应遵守医院制定的探视及陪护制度。探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1:00——12:30,下午15:00——20:00;节假日9:00——20:00。
    11、请您不要随便浪费医疗卫生资源,例如:丢弃、虚开药品或医用卫生材料等。
    12、请您于出院当天持押金条到护士站交衣服,值班护士清点物品后在押金条上盖章,您持盖章的押金条、出院通知单等单据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办理出院手续时间为: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 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