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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系统药物

高血压的药物治疗目的及用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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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治疗的目的:通过降低血压,有效预防或延迟脑卒中、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等并发症发生;有效控制高血压的疾病进程,预防高血压急症、亚急症等重症高血压发生。需要注意的是:应及时将血压降低到上述目标血压水平,但并非越快越好。大多数高血压患者,应根据病情在数周至数月内将血压逐渐降至目标水平。年轻、病程较短的高血压患者,可较快达标。但老年人、病程较长或已有靶器官损害或并发症的患者,降压速度宜适度缓慢。
    高危、很高危或3级高血压患者,应立即开始降压药物治疗。确诊的2级 高血压患者,应考虑开始药物治疗,1级高血压患者,可在生活方式干预数周后,血压仍≥140/90mmHg时,再开始降压药物治疗。
    降压药物应用的基本原则
    1、小剂量:初始治疗时通常应采用较小的有效治疗剂量,并根据需要,逐步增加剂量。
    2、优先应用长效制剂:尽可能使用一天一次给药有持续24小时降压作用的长效药物,以有效控制夜间血压与晨峰血压,更有效地预防心脑血管并发症发生。如使用中、短效制剂,则需每天2~3次给药,以达到平稳控制血压。
    3、联合用药:可增加降压效果又不增加不良反应,在低剂量单药治疗疗效不满意时,可以采用2种或多种降压药物联合治疗。事实上,2级以上高血压为达到目标血压常需联合治疗。对血压≥160/100mmHg、高于目标血压20/10mmHg或高危及以上患者,起始即可采用小剂量2种药物联合治疗,或用固定配比复方制剂。
    4、个体化: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和耐受性及个人意愿或长期承受能力,选择适合患者的降压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