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信医院
规章制度
对病人实施行动限制(约束)的管理制度
1、病人因 躁动、特殊治疗(气管插管等)而必须实行行动限制(约束)时,需遵医嘱执行。
2、对病人实施行动限制(约束)前应向病人、家属讲解有关事项,并由病人或家属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3、根据病情,采取适意的行动限制(约束)措施,注意采取较舒适的姿势和卧位最大限度减轻病人痛苦,随时观察行动限制(约束)期间有无损伤和意外发生。
4、护士不得随意为病人解除行动限制;以免发生不良后果,病人和家属强烈要求解除行动限制时,应充分讲解行动限制的目的取得理解,必要时请示医师。
5、当病情控制改善后,医师应及时根据病情尽早解除行动限制(约束)。
6、向病人家属告知:如果不遵照医护人员嘱咐,自行解除病人的行为限制(约束),会出现不良后果或影响治疗效果,必要时签知情同意书。
分享到: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19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