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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2020-02-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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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尊敬的家长:

  为做好儿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北京市卫健委《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7号)、《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在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前提下,结合目前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门诊就诊条件,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所引起的交叉感染,保证您和孩子的安全,建议有如下任何情况之一的患儿都要到具备有效隔离、有效防护和筛查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1.体温≥37.3℃。

  2.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

  3.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身边多人有发热等类似症状)。

  5.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身边的人有确诊病例或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

  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