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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核磁专用精密空调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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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附一院招[2016]10号

  为满足我院新建核磁机房温、湿度环境工作需要,拟购进核磁专用精密空调1套。现根据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仪器设备购置及招标工作管理办法》及《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对该产品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1,产品名称及数量:核磁专用精密空调1套。详见产品“技术规格及要求”。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15:30

  3,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15:30

  4,开标、评标地点: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会议室

  联系人:张明奎 电话:64308362

  张仁敏 电话:64308313

  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器械设备处

  北京朝阳区酒仙桥一街坊6号

  邮编:100016

投 标 须 知

  (一)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足够的技术实力。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记录和相关的资质。

  3,投标人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4,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有注册办公地点;为满足招标方对维修和售后服务的需求,在北京地区应有相应的办事机构及维修和售后服务队伍;维修服务要求及时、快捷、负责。

  5,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装全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和产品。

  6, 如投标人不同时为产品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设备招标的投标授权书。

  7,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标、开标、评标工作的正常进行;不遵守开标、评标秩序,或做出其它任何企图影响评标工作的行动的,将取消其参与评标的资格。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将导致废标。

  2、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凡投标内容中存在虚假、夸大、欺瞒、误导等不诚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评标的资格;对于被宣布中标后方发现其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投标商,招标方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

  3、 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涂抹或改写。

  4、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 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如在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之外有更好的配置建议,可在投标文件中另辟章节阐述,费用不计入总报价内。

  6、 在中标结果公布之前,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起90天。如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并公布中标结果,则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延续其有效性,并成为正式合同的附件,除合同中另行规定的内容之外,具有与合同相等的法律效力。

  (三)投标报价

  1、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设备投标价应为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交货价,进口设备应包含相应税款。

  2、 报价应为一揽子整体报价,即包含主设备、标准配置及附件、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3、 报价单应列明投标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商、产地、交货期、保修期等。

  4、 设备报价单按单价、总价报价;设备的标准配件、选配件应为明细报价。

  5、 如投标方案附带其它优惠条件,请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6、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人在开标之后如提出新的报价方案,将不能纳入评审的考虑范围。

  7、 投标总价超过我院支付能力视为废标。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 对投标文件的确认书或投标函

  2、 投标报价清单(含备件)

  3、 耗材、选配件报价(不计入总报价)

  4、 技术要求偏离表

  5、 技术优势说明(陈述技术偏离表内容之外的其它技术特性)

  6、 投标资质文件(复印件):

  1) 公司介绍;

  2) 营业执照;

  3) 税务登记证;

  4) 法人代表授权书;

  5) 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厂家投标);

  6) 设备宣传册及规格说明书

  7) 生产厂家授权的专业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8) 使用同一型号产品的典型用户清单

  9)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应包括正本1份,副本4份,副本为正本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的内容为准。

  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封面注明“正本”字样。

  3、 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投标单位、招标编号等,封口骑缝处应有法人代表或投标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正本要求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包括宣传彩页,但空白页除外),每有一处改动,均需同一人在改动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6、 投标文件不允许采用滑环穿孔式装订(为方便中标单位标书将来与合同合并装订),不按要求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7、 不按要求密封的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六)开标

  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派代表参加。

  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3、 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等,并对唱标内容进行记录。

  (七)评标和定标

  1、 招标人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和经济专家、招标人代表等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2、 投标人未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将承担其投标文件不被评审的风险。

  3、 评标工作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切实保护采购人的合法利益,客观、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4、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对投标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均不予考虑。

  5、 符合性检查包括:

  1) 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密封、签名、公章未按规定办理、或目录和内容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2)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带“*”号的条款不能满足)。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细致或不规则的地方,如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等。

  在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前提下,投标人要参加评标委员会组织的现场质询。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的技术规格、产品价格、产品品牌及信誉、公司资质及服务和其它商务评价标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分。

  综合评标总分100分,其中价格40分、技术45分、服务与承诺10分、资质和案例5分。评审时对价格和技术进行分阶段评审,在技术、资质、服务等项目评审结束前暂不向评委公布投标人的报价和得分。

  (1)投标报价分=40×(最低价/投标价)。

  (2)技术满分为45分,其中技术指标满分40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为32分,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由专家自行打分,但要说明具体技术条款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相应的指标值,低于25分的要附详细评审意见;总体综合性能评价5分,由专家自行打分,低于3分的要说明理由。

  (3)服务与承诺10分,其中免费保修为4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3分,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由专家自行打分;服务质量为6分,由专家自行打分,低于4分的要说明理由。

  (4)资质和案例为5分,由专家自行打分,低于3分的要说明理由。

  (八)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将在清华大学网站(http://info.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tufh.com.cn 等网站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投标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投标商的名义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九)中标通知书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单位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

  (十)签订合同

  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人拒不按中标内容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招标单位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核磁机房精密空调技术规格及功能配置要求

  一、 招标范围:磁共振机房专业空调一套。要求进口或合资品牌,双系统空调(双制冷系统工作完全独立且互为备份)。

  二、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5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

  三、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 具有完成本项目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必须是经营销售本项目产品的制造商或有资格的供应商

  四、 MRI机房精密空调总体技术要求 (加*号是必须满足条款)

  *1、制冷量≥35KW

  *2、风量≥8100m3/h

  3、电加热功率≥9KW

  4、加湿量≥8kg/h

  5、湿度控制范围:35%-80% RH

  *6、压缩机数量 2个

  *7、室外机数量 2个

  8、温度控制精度≤±1℃

  9、湿度控制精度≤±5℃

  10、温度调节范围 +16- +28℃

  *11、空调送风方式为:上送风,前回风

  五、设备性能要求

  1、空调室外机能适应当地气象条件,设备能在-10℃~+45℃的环境条件下运行。

  2、空调室外机应具有良好的刚性和防腐性能,适应多种环境条件。

  3、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及附件应是技术先进,性能成熟,具有高度可靠性的产品,能够满足机房高热湿比、长时间运行条件,使用和操作安全、可靠、方便,性能价格比高,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应用灵活,扩展方便的产品。

  4、室外冷凝器要求防锈铝、耐腐蚀;

  5、平均无故障时间≥10万小时

  六、精密空调参数及技术要求

  1、交流电要求:380±10% 380v/50Hz/3 相

  2、空调控制控电路应对交流电源和设备用电的过流、过压、欠压、缺相、短路、过热等有可靠的保护装置,并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发出报警。

  3、当空调机组的输入电源因故障恢复正常后,专用空调应具有断电自启动功能,自动启动运行。

  *4、专用空调应具有切换或主、备机切换功能。当主机出现故障时,能自动报警并发出切换信号,备用机自动启动运转,以保持室内温度恒定,直至主机修复正常。

  5、专用空调应具有全自动开、关机设定。

  七、精密空调硬件要求

  1、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具备制冷,制热,加湿,除湿等全部功能,并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数量、质量。

  2、机房专用空调机组应满足不同工况和负荷下的应用;应保证另配件在10年内都能得到随时更换。

  八、人员培训:

  1、厂家负责免费培训操作人员,使之能熟练掌握并使用、操作.

  2、厂家负责免费培训维修人员,使之能对空调的常见的简单故障进行处理。

  九、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质保期三年。

  十、售后服务要求:由于使用场所的特殊性须提供常设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用户当地应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代理机构及技术人员、备品备件支持;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应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