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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写给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产科 发布时间:2024-10-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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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觉是人类的重要感觉之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 力。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生率约为0.1%~0.3%。正常听力是语言学习的前提,婴幼儿时期的听力损失,即使是轻度听力障碍也可导致其在行为等方面明显的生理障碍。听力损失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干预,不仅会导致聋哑、言语发育迟缓,还会造成儿童情感、心理和社会交往等能力的发育迟缓,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微创听力普查对于听力残疾的预防和康复,对于提高人口素质有着重大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和原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及《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新生儿均应在生后2~5天接受新生儿听力筛查。目的是早期发现因先天因素所导致的听力异常,以便早期干预尽可能的减少听力障碍发生以及由此造成对儿童生长发育的不良影响。因此,建议您的宝宝接受新生听力筛查,这种方法简便无创。

  附:清华一附院产科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

  一 、初筛

  在我院产科出生的新生儿和新生儿病房住院患儿,在新生儿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在新生儿出生后2~5天进行初筛。

  二 、复筛

  初筛未通过者,发放复筛通知单,于生后 42天内进行复筛。

  三 、转诊

  复筛未通过者,转以下医院进一步检查:同仁医院、协和医院、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北医三院、中国耳聋康复医院。

  四、信息登记

  填写《新生儿听力筛查报告单》,其中医院联由医疗机构存入新生儿住院病历保存,报告联交新生儿监护人保存。填写《医院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登记本》作为基础台帐备查。

  五、信息录入

  将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有关情况录入《围产保健-产时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软件》的“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模块”, 按规定及时传送到北京市妇幼保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