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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医务处组织专题培训

作者:刘依然 来源:医务处 发布时间:2022-03-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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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让医务人员进一步了解新版《医师法》相关内容,尤其是新修订和补充部分,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提升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3月2日下午在第一会议室,医务处组织召开《中华人共和国医师法》(点击查看全文)专题培训。朝阳区卫生监督所主管副所长朱学军专程到场,朝阳区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科任涛科长亲自授课。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刘芳以及医务处、门诊办公室、临床与医技科室负责人参加科了本次培训,其他医生则通过腾讯会议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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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开始前,朱学军对我院重视依法执业表示赞扬,同时通过“尊重”和“信任”两个词语表达了他对医务人员坚守奉献的敬意和感谢。他指出,对待患方的诉求,监督执法以坚决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希望取得医患双方的信任。

  培训会上,任涛从《医师法》总则、考试和注册、执业规则、培训和考核、保障措施、法律责任6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结合典型案例,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中涉及的执业资质、病历规范书写、特殊药品使用等问题进行了讲解。通过现场提问环节,进行业务交流沟通,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气氛。最后,刘芳在培训会上强调,在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规范开展,确保医疗安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规范书写病历。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促进医疗质量提升。

  此次专题培训,让医务人员对《医师法》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为依法执业、文明行医、规避医疗风险夯实了基础。下一步,医务处还将继续强化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监督临床科室落实新修订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实行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医师队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