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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授予“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8月12日,我院收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北京市卫生及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京食药监械监(2016)30号),鉴于我院在2015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被授予“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器械设备处副主任郁莹认真履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联络员职责,主动组织本单位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积极支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被授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优秀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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