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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急诊(儿科)药房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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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急诊(儿科)药房24小时开放,负责急诊、儿科患者的处方调剂工作;非门诊时间病房临时用药的发放;协调、解决门诊药房部分遗留问题。工作中严格执行药剂科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文明服务,遵守药师职业道德。 二.负责急诊、儿科药品供应的及时性,加强与临床、药库及其它药房间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各类用药问题。 三.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保相关管理规定,在药品处方调配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发现疑问及时与医生沟通,不合理处方拒绝调配,儿科患者用药要求必须加贴服用方法标签。严格执行急诊用药不超过三天规定,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 四.麻醉、一类精神药品要严格执行《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五专”管理,每日做到日清日结,帐务相符率100%。 五.急诊值班实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时须核对上班工作人员清点毒麻药、贵重药品结存数量、交接班记录及冰箱温湿度记录。 六.遇有抢救用药短缺时,正常工作日及时告知组长,由组长与药库联系解决;非工作日及夜班时,应通知院总值班找科主任协助解决,不得擅自以无货为由拒绝,以免贻误抢救。 七.负责解决急诊时间发生的各种问题。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遇有紧急情况及时通知总值班,由总值班协助解决;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除向总值班报告后还应直接向科主任汇报,个人不得拖延不报。夜班期间发生的特殊情况需在值班日志上记录、备查询并于次日早向组长汇报。 八.负责急诊时间欠费患者的协调工作:对于欠费处方,由收费处按要求在处方上加盖“欠费”章和收费员章后方可发药。同时严格掌握欠费处方涉及的药品和用量,要求满足基本治疗需要即可,特殊情况需与医生或总值班联系解决。 九.负责药房内药品质量的监控和养护, 严格执行《药品养护制度》,按照药品的养护条件定位存放,每日监测室内及冰箱的温湿度;各岗位人员都有责任与义务监控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药品质量的可靠。 十.严格执行《药品效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房内所有药品的有效期,对于积压、呆滞、近效期药品做到及时与其它药房和库房联系沟通解决。 十一.负责为临床提供药品信息和用药咨询服务,促使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同时还应积极配合临床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并做好不良反应的报告工作。 十二.负责处方的保管工作,普通处方留存1年,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留存2年,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留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