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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超声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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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岗位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根据三甲医院标准,制定和实施本科日常业务工作计划,使业务水平及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2 .遵守和执行相关医疗法规和政策,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服务意识方面的教育,积极听取病人和临床科室的意见,制定符合病人和临床合理需求的服务措施,为病人提供放心的服务, 3. 本着对技术精益求精的原则,熟练掌握腹部、妇产科、小器官、浅表软组织、心脏及外周血管常见病的彩超诊断检查,开展肾动脉、移植肾动脉、介入超声,给予临床提供量化指标和治疗依据。 4 .定期组织科内疑难病例讨论会,制定切合本科实际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以规范日常业务工作,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杜绝事故发生。如出现医疗或服务纠纷赔偿,将逐级进行经济处罚。 5 .制定科室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绩评定。同时,制定有利于科室发展的分配原则,调动各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6 .积极参加市级、院级学术活动,督促完成继续教育每人 25 学分的要求。组织实施科研工作,开展临床需要的技术项目。科内每年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