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信医院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规章制度

查对制度

浏览次数:
字号:
+-14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连班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医嘱单、机内医嘱、医嘱执行单)二次。及时整理医嘱,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确认无误方可执行。 3、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4、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双签字、签全名。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接清楚,并在护理记录单注明。 6、医嘱核对要登记,每班进行医嘱核对,盖核对章并签字,白班用蓝笔填写,夜班用红笔填写,字迹工整,签名清楚。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注射时须携带注射卡、发药卡,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核对,确认无误,向病人解释清楚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和剂量,无误后方可输入。 4、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查手术名称、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3、查对无菌包外的消毒日期、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是否达到消毒标准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送前填写标本登记本并签字。